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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1-12-01 15:24    点击数:56501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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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担院单位预决算管理、各项资金收支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档案管理、编报年度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制定内部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实施细则。

二、做好财务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工作,监督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负责各项资金收支业务的审核。

三、负责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支出和收入核算都应做到合法合规。严格规范各项开支。

四、负责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定期向领导报告财务状况。

五、保证资金的完整及保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加强财务数据的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内部财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银行预留印鉴、支票及各种收据的管理。

八、负责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申报,组织实施采购及款项支付工作。

九、负责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院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相关补贴的发放工作。

十一、负责会计报表等财务档案的完整归档及保管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与上级各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各项工作及时完成。

十三、牵头组织内蒙古计量院的内部控制工作。

十四、完成院里下达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杨晓元
工作联系电话:0471—3337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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