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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树平在质量工作座谈会上汇报时表示 始终把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作为首要职责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时间:2011-09-29 10:38    点击数:32054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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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9月27日召开的质量工作座谈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从9个方面就抓质量工作进行了汇报。他指出,质检部门作为质量综合管理部门,按照岐山副总理“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的要求,始终把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作为首要职责。
    关于着力提高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支树平说,全国质检系统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质量工作,努力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广泛向社会各界宣传。今年全国“两会”期间,232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了20余件有关质量工作的建议、提案。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实施质量兴省战略,2600多个市(县)开展质量兴市(县)活动,13个省(区、市)将质量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工信部、住建部、国家旅游局、教育部、国资委等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联动。各地方、各行业和广大企业在抓质量、保安全、推进转型发展等方面逐步形成共识。
    关于抓紧编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支树平介绍,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质检总局牵头,会同发改委、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等14个部门,共同编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现已基本完成论证和起草工作,正在会签各起草部门,联合报请国务院审批。
    关于加快建设质量诚信体系,支树平讲道,针对质量违法行为中暴露的道德缺失、不讲诚信问题,着力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制定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等9项质量信用国家标准,建立了2600多万家组织机构的基本数据库、40余万家企业质量档案,向社会发布质量信用记录73万多条。同时还建立了“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对21万多家进出口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逐步完善质量信用惩戒机制。
    关于研究建立质量统计指标和绩效考核体系,支树平表示,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国家统计局,正在研究建立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重点,全面评价国家、行业和地区质量状况的统计指标体系。国家质检总局还与监察部积极协商,建议明年将质量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目标考核试点。
    关于健全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支树平透露,全国质检系统逐步建立了以国内产品质量状况和出口商品质量状况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分析报告制度。从今年开始,国家质检总局每季度召开质量状况分析会商会议,向国务院提交质量分析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省、市、县质检部门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质量状况,并及时通报进出口商品质量状况分析和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
    关于建立完善质量激励机制,支树平指出,今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发改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推动品牌建设,还特别注重对质量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关于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支树平认为,标准、计量、认证是质量的三大基础。国家质检总局注重加强质量基础建设,上半年新批准发布国家标准446项,备案行业标准1470项,备案地方标准1058项,标龄和制修订周期进一步缩短。计量基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已建成覆盖计量、热工、电学、力学、时频、光学等全部学科领域的179项国家计量基准,其中80多项基准的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际水平。认证认可工作扎实开展,共发放27万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36万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关于严格质量监管,支树平强调,全国质检系统树立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着力完善质量监管体系。严格实施风险分析,严格实施市场准入,严格生产企业监管,严格监督抽查和检验检疫,严格执法打假,严格处置突发事件。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支树平概括了今年“质量月”的三个特点:主题更加鲜明、参与更加广泛、与老百姓更为贴近。
    支树平最后表示,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岐山副总理的讲话精神,把群众性质量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月月都是质量月,坚定不移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