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内蒙古计量院被评为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2-03-28 11:24    点击数:24308 打印
字号:

    近日,内蒙古计量院在中共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委员会、回民区人民政府对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表彰中,喜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院继2010年后再次获此殊荣。
    在各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院牢固树立“第一要务抓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的大局意识,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一是坚持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做好自己事”的原则,年初,层层签订责任书,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自觉服务大局,完成好各项综治维稳任务。按照要求与相关部门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管理等责任状并履行相关职责。三是组织全院干部员工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早处置,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我院综治维稳工作收到了实效,取得了一些成绩,全年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无治安案件发生。
    这次表彰,既是对我院长期以来综治维稳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工作的鼓励。我院将以此为契机,学习借鉴各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加强长效管理,再接再厉,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首府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