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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首府地区定量包装商品抽检检验合格率为67.4%
发布时间:2012-12-11 11:37    点击数:1551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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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11月底,内蒙古计量院对呼和浩特市生产、销售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进行抽查检验。共计抽检294家,1976批次,合格1331批次,合格率为67.4%。其中,生产企业64家326批次,合格219批次,合格率为67.2%;销售企业230家1650批次,合格1112批次,合格率为67.4%。
    检测中,技术人员严格按照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要求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将作为质监部门行政管理的依据,对不合格商品依法作出处理。
    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净含量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检测中发现,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定量包装生产企业配备的计量器具准确度不符合检验规则要求,“大秤小用”,准确度不够导致“缺秤少量”;二是一些消费者对定量包装商品的“总重量”和“净含量”概念不清,往往把带着包装的总重量当做商品本身的净含量;三是个别生产企业诚信缺失,故意按检验规则规定的最大允许偏差包装商品,“打擦边球”,人为造成“缺秤少量”;四是销售企业管理制度存在问题,进货把关制度不严,也给不合格商品“登堂入室”提供了可乘之机。五是一些生产企业净含量标注不正确,不符合检验规则的规定。
    检测部门提示,推荐消费者购买带有“C”标志的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表示生产企业获得了国家对其计量保证能力的认证认可。当消费者购买到“缺秤少量”的商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