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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计量院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 自治区党委政府七项规定和国家质检总局 自治区质监局党组有关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02-21 17:18    点击数:17265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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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8日,内蒙古计量院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政治局等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会议由吕金华院长主持,院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30人参加了学习。
    学习会上,吕金华院长首先通报了春节上班后的考勤检查情况,对未按时到岗人员进行了点名批评。之后,原文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政府改进工作作风七项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自治区纪委九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自治区质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以及人民日报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讲话的系列评论文章等内容。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谈了学习八项规定的心得体会,一致表示将认真学习领会、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要求,以实际行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
    会议指出,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彰显了党中央密切联系群众的决心,体现了率先垂范的品质。是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的务实之举,是用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发出的庄严号召,顺应了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向全党发出了转变作风、改进党风的号召,以作风正党风,以党风赢民心,必将有力地促进党风政风的进一步改进,有力地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进一步密切,凝聚起无坚不摧的党心民心,共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认真学习贯彻八项规定,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宏伟蓝图,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吕金华院长强调指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好、发扬好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二要带头严格遵守。要从我做起、身体力行,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解决实际问题。三要强化督导检查。院领导要加强对所分管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进一步严格纪律,真正把力量凝聚到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上来。四要制定实施办法。结合计量院实际,依据国家质检总局、自治区质监局相关实施办法制定计量院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核心,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生死存亡。要完成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作风。大家表示,以学习贯彻八项规定为动力,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加强作风建设,以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抢抓机遇,迎接挑战,不断开创计量工作新局面。